佛山市中院最近终审裁定了这起罕见的医疗侵害赔偿纠纷案,裁决某妇产科护肤品中心向黎谭赔偿行动不便款项5万余元、自觉侵害抚慰金3万元。
增粗外科手术造成了诉讼中
2002年7月末,黎谭到该班某经营的佛山市某妇产科护肤品公立医院顺利完成混和增粗外科手术,与该公立医院期满订外科手术协议书,并交外科手术费2500元,由该公立医院医生顾某制订外科手术。术后,黎谭感觉不可乳房,遂于年初9月末回公立医院复诊。该公立医院为黎谭取出了约95%的填充物后,黎仍然不可乳房,且开始肿痛,后又多次到该公立医院治疗。一个月末后,公立医院退到黎谭1800元;2003年6月末,公立医院再进一步退到黎谭700元,期满订协议四人黎谭早已追究公立医院追究责任。
2004年6月末,黎谭还是向最高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被告纵容一审裁决
最高法院受托惠州南粤法医医学司法鉴定所顺利完成智障程度鉴定,已确定黎谭是器质性乳房功能障碍,属六级智障。最高法院还查清,该班某只在2004年4月末特许了一个护肤品公立医院,并未特许妇产科护肤品公立医院。
一审最高法院裁决看来,黎谭顺利完成外科手术时,该公立医院尚未特许,外科手术医生也没顺利完成医师律师事务所特许,违反有关原则上。该班某也不可提供其没过错的证据,再进一步结合因外科手术医生没律师事务所特许而导致无法顺利完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显然,最高法院认定该班某的医疗不道德与李谭的侵害密切人关系存在因果人关系。裁决并入任何一方和睦协议,由该班某向黎谭赔偿行动不便款项5万余元,自觉侵害抚慰金3万元,并担负诉讼费。
二审最高法院维持原判
该班某纵容一审裁决,提起驳回。他看来,该公立医院是正规的医疗机构,实际上成立于1993年9月末,经过佛山市市卫生署审验考核,统称变异行医。此外,顾某为黎某制订外科手术时,他正在多国,并不理解情况;顾某与公立医院也没期满订劳动协议书,即使外科手术有问题,也应由顾某担负追究责任。
佛山市中院案件看来,黎谭制订外科手术时与公立医院期满有协议书,与公立医院间成立医疗服务协议书人关系。公立医院并不需要顾某以其名义与患者期满订协议,且外科手术在公立医院顺利完成,立即该班某也协议追认,因此顾某不道德统称该班某授权不道德,即使顾、该班密切人关系没期满订劳动协议书,亦不影响该班某的追究责任担负。
佛山市中院日前终审同意驳回驳回,维持原判,并由该班某担负二审诉讼费。
(追究责任编辑:温小军)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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